【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巴中市巴州區一名吳姓六旬寡婦,為保護農作物不被野豬破壞,花五千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千三百港元)購買一台機器,前後電死三頭野豬。吳因違反野生動物法及狩獵法,近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追繳違法所得一千零七十元(約一千二百港元),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一千五百元(約一千七百港元)。
案情指,吳的丈夫早已離世,她靠種莊稼維生。去年三月,她的田地被一群野豬破壞,玉米地、菜園、油菜無一幸免。他採取了放鞭炮、稻草人、敲鐵皮等方法,但都無法阻擋野豬的侵擾。她其後購入一個叫做「莊園守護機」的設備,用來電野豬。某日深夜,她聽到機器發出警報聲,前往察看,發現一頭野豬已被電死,躺在玉米地裏。之後數日,該機又再電死兩頭野豬。她把死野豬賣給他人。
法院認為,吳女雖主觀意圖是保護莊稼,但違反了國家有關法規,故作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