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近年陸續有法官審理通姦案時,認為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疑慮,建議廢止該罪行。如果無法立即廢止,應刪除刑事起訴規定,因此停審要求大法官會議釋憲。憲法法庭昨日開庭辯論。
這次共十八名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受理後,昨日召開憲法法庭辯論,除聲請法官出庭,還有法務部、司法院刑事廳代表,以及鑑定人和學者等出庭表達意見。辯論結束後,大法官將擇期對《刑法》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單獨懲罰外遇對象」的條款,作出違憲與否的解釋案。
這是台灣就通姦非刑事化第二次挑戰大法官,首次在二十年前。當時任法官的葉啟洲在聲請釋憲理由指出,如果婚姻外的性行為已使一方懷孕誕下非婚生子女,法律是否應該起訴該子女,其生命的誕生是出於一個犯罪行為、通姦罪,認為有違憲的疑慮。
其後大法官會議一致認為,通姦罪是立法者就婚姻、家庭制度的維護與性行為自由間所為價值判斷,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宣告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