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16歲少女多次強姦 湖南漢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宣判一宗強姦、非法持有槍枝案,被告龍喜和去年禁錮、威脅、多次強姦一名十六歲少女,法院判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受害少女八萬元人民幣(約八萬九千港元)。

以槍及電擊作威嚇

案情指,龍喜和在去年二月十三日駕車載受害人,並在車上起了囚禁強姦的歹念,遂將女事主綑綁、封口、麻袋蒙面等,又將女事主鎖上鐵鏈,囚禁在事先修建的地下室內,期間以槍、電擊等方式恐嚇女方與其發生性行為,直至事主同年三月九日被救出。

法院認為,龍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又違反國家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槍一支,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龍強姦手段特別殘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