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由李彥宏掌舵的內地搜索引擎百度醜聞不斷。內地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百度一名安姓伺服器運維管理人員,在職時以技術手段在百度伺服器「挖礦」獲取及出售虛擬貨幣,獲利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十一萬港元)。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以非法控制計算機訊息系統罪對其判囚三年,罰款一千一百元(約一千二百四十港元),並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書顯示,安某在前年四月至七月期間,讓二百多台伺服器下載挖礦腳本程式,程式把百度的運算資源上傳至「哈希網站」,該網站再通過運算資源挖取「門羅幣」,並以比特幣的方式向其結算;安某將比特幣「提現」並出售。
百度同年六月發現伺服器運行異常,通過調取後台操作日誌發現安某的所為;至七月中,安某被百度職業道德委員會傳召,當時有警員在場,安某見狀便向警員交代其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