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雙開

【本報綜合報道】曾任《新京報》前社長,現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戴自更,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被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

違八項規定 對抗組織審查

北京市紀委監委昨發通報指,戴自更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活動,超標準舉辦會議;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獲取巨額收益,收受他人給予的期權;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偽造身份證件;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通報批評他的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新京報》由《光明日報》與《南方都市報》跨地區合辦,現已轉歸北京市委宣傳部管轄。戴於二○一七年離開《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