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場繼續打擊法院貪腐。山西省紀委監委前日通報,已退休的山西高級人民法院前副院長、巡視員王志剛,涉嫌貪污受賄等、充當黑惡勢力陳鴻志犯罪集團的「保護傘」,遭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通報指,王志剛不但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住房供家人免費居住,由他人出資註冊開辦企業,而且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為陳鴻志涉黑犯罪集團所屬企業案件訴訟提供幫助,甚至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司法訴訟和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陳鴻志是山西淩志集團董事長,是山西有名的「煤老闆」,曾被稱為山西柳林縣「首富」,單是房產已值數十億元人民幣。王志剛於二○一五年退休,去年九月遭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陳鴻志亦受查。陳與集團成員共七十人,去年被送上法庭,同年十一月五日,陳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十七項罪名,被判處死緩。判決書指陳為首的涉黑企業,十多年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以商養黑,利用個別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
內媒另揭與陳鴻志與關係密切的前柳林縣縣委書記王寧亦受查。指王寧從柳林縣縣長升任縣委書記,是陳鴻志資助二千萬元人民幣(約二千二百六十萬港元)資金「運作」的結果。知情人士更指,王寧如不聽陳鴻志的話,陳甚至會當眾掌摑王寧。
另外,山西高院近年醜聞不斷,曾任山西高院副院長十七年、與王志剛共事多年的劉冀民,去年五月因縱容下屬炮製假舉報材料誣告他人被雙開,同年八月因涉嫌受賄被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