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野味禁食令」後,龜、鱉(水魚)、蛙等兩棲動物能否上餐桌,一直是輿論焦點。深圳早前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時,把龜、水魚納入禁食範圍;惟中國水產雜誌社官方微信前日披露,指農業農村部當天緊急印發通知,明確將中華鱉、烏龜按水生物種管理,意味不納入禁食範圍。
通知明確將龜、鱉(水魚)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水生物種管理的範圍。內媒翻查名錄,顯示共有一百六十六個物種,包括黃鱔、龜、鱉(水魚)。
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中,除了各種魚、蝦類,還包括牛蛙、美國青蛙,以及數種龜鱉類。通知同時要求,要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水生野生動物審批;重點對水生野生動物來源合法性、申報材料真實性,及與審批條件的相符性嚴格把關,完善相關檔案和標識制度,未取得標識的一律不得進入市場。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當中規定包括人工飼養在內的陸生野生動物均列入禁食範圍,惟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則按《漁業法》規定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