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假同婚逃避兵役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規定男性必須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惟一名尚餘二十多天便完成訓練役的役男為了提早退伍,不惜假結婚與軍中同袍辦理同性婚姻登記。其父母不同意這宗「假同婚」,向外求助才揭發事件。

已有交往四年女友

據關注軍中人權的民間組織「軍中人權促進會」設立人、人稱「黃媽媽」的陳碧娥在Facebook披露,早前接到該名役男的父親來電,指兒子為了十四天婚假而辦理同婚登記。其父親稱,兒子已有交往四年的女友,而女友竟也同意,原因是婚假加上例休與補休,男友便可以提前退伍。

陳碧娥了解後不禁感嘆,類似個案不計其數,質疑有關方面是否應檢討訓練役的存在意義。後來陳受役男父親所託,向部隊政戰主任反映,部隊後來才以「父母不同意」、「不准假」為由,攔下這宗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