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發布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昨日正式實施;《規定》列明,流量造假、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操縱帳號等行為,污染破壞網絡生態秩序,均屬違規。
《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網絡上出現的「誇誇群」衍生了「互懟群」、「互噴群」等情況,網民之間毫無理性地謾罵指摘,嚴重污染互聯網環境,成為網絡暴力滋生的土壤,人肉搜索更是網絡暴力的升級版,對當事人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規定》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訂明,網絡服務使用者、網絡內容生產者和網絡平台不得通過人工方式或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或虛假註冊帳號、非法交易帳號、操縱用戶帳號等行為;第四章第二十一條指出,不得利用網絡和相關信息技術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散布謠言及侵犯他人私隱等違法行為。
另外,《規定》第二章第六條訂明,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含有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內容的違法訊息。
多年來,內地部分社交網、影音平台或遊戲網站的流量造假可說是公開的秘密,更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有估計市場規模已達到三百億人民幣(約三百四十億港元)。去年六月,全國首宗涉及流量造假的商業糾紛案在北京宣判,案中被告因購買暗刷流量服務後未按合約付款,因而被告上法庭,最後北京互聯網法庭不但裁定合約無效,還收繳了原告和被告的非法所得。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