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司法部上周四發布修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降低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門檻,保障其合法權益。修訂案下,若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就的外國人,或獲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手續規定,外國人先向居留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本人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後,會與該機構工作人員面談,儲存指紋等個人識別訊息。申請人每年需在中國境內實際居留不少於三個月時間。
此次諮詢,列明外國人成功申請永久居留身份證後,可享有在內地辦理金融、外匯、教育、醫療等事務上的便利,又可在內地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內地規定,繳存或使用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