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黨殺情敵 新竹漢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竹縣一名駱姓男子,前年因不滿前女友與何姓男子相戀,遂與三友人聯手押走對方,再以膠袋套頭凌虐致死。台灣最高法院日前開審,駁回駱男上訴,裁定其殺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判決指出,駱男當日在新竹車站假裝攔住前女友,其共犯則藉口幫忙搬行李,趁機將何男押上車,再用膠帶綑綁其手腳,四人分別持鐵剷、警棍毆打凌虐近半小時,將對方活生生打死。他原本欲將死者掩埋在附近山區,但因土質堅硬,於是將何男推落路邊山坡棄置,後者因大量出血休克,以及被膠袋套頭導致窒息並呼吸衰竭死亡。新竹地院此前審理,認為駱男矢口否認殺人罪行,對於案發過程多為推諉、卸責,顯然從未對其殺人犯行反省,遂判其終身監禁;三名共犯則依共同殺人罪,分別判囚十一年至十三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