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公安部昨天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嚴打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犯罪活動;轄下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已指導各地,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價格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懲涉防護、民生商品的亂漲價行為。
公安部列舉多宗案例,從事醫藥銷售的廣東省惠州市市民李某,上月起向多地高價銷售防護口罩,獲取暴利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十二萬港元);山東省煙台市市民寇某,上月借親友身份開設多間網店,循不同渠道搶購口罩再高價出售,獲利二百五十萬元(約二百八十萬港元)。兩人涉非法經營罪,被警方立案偵查。
公安部指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市場經營及價格管理規定,囤積居奇防護用品、哄抬價格牟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責。
江蘇省徐州市一名男子於一月廿四日從衞生站,以十五元(約十七港元)買二十個口罩。惟他近日打開包裝時傳出怪味,更發現生產日期比出售日期還要遲,形容「這是來自未來的口罩」。該衞生站涉售侵犯註冊商標商品,被罰五萬元(約五萬六千港元)。
口罩等防護用品供應緊張,上海有公司宣布研製出全國首款可重複使用的口罩,宣稱防護力達N95級別,可洗滌重用二十次、防水及防腐蝕,但不少網民質疑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