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斂財 青海金管局高層送司法

【本報綜合報道】青海省紀委監委昨日通報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麗(正廳級)涉嚴重違紀違法、受賄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所涉問題和財物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指,王麗長期搞迷信活動,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為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她被指將金融企業視為提款箱,設立小金庫,濫用職權,在貸款發放、工程項目建設、職工招錄等方面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已涉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顯示,現年五十七歲的王麗,十六歲參加工作,未滿十七歲擔任中銀西寧分行的幹部。她曾擔任西寧市商業銀行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行長;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省金管局副局長等職位,自去年九月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