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根據相關資料研判,外洩內容是銓敍部在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中央及地方機關公務員送審人員歷史資料,包括行政機關、公營事業、衞生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職員。
據銓敍統計年報,二○一二年底公務人員超過三十四萬人,即有70.77%的公務員個資遭外洩,等於每三人中至少有兩人資料遭外洩長達七年。銓敍部聲稱都是文職人員的個資遭外洩,惟監察院認為與文職或軍職身份並無關係。
監察院續指,銓敍部在二○一六年十月才將可存取台灣公務員銓審資料的有關系統,納入資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驗證範圍,令公務員個資長期暴露於高風險環境,且缺乏人手,難以掌握有關制度的輔導及驗證品質,認為有必要加以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