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雲林縣一名男子,二○一五年起性侵同居女友的未成年女兒「甲女」,及其女同學近一百次。案件周一在雲林地方法院一審,該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被起訴,原可判刑七百三十四年,惟兩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二十二年。(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