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六名警員早前涉嫌偽造通知書等公文,以騙取檢方拘票逮人來爭取績效及利益,周三被新北地方法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囚一年至兩年不等。
判決書指,警政署在前年三月針對詐騙集團展開「斬手專案」,期間警員林仕傑、方詠涵、蔡緯辰、魏利達、賴逸家、賴韻嵐涉為達成拘提「車手」(涉案騙徒)的績效,偽造了通知書,令檢察官誤信而核發拘票。
新北地院審理時,除方詠涵、蔡緯辰認罪外,其餘人均否認犯行,最終法院判決魏利達、林仕傑各一年四個月徒刑,賴逸家一年八個月徒刑,賴韻嵐兩年徒刑,方詠涵、蔡緯辰各一年徒刑、緩刑三年執行,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