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護理之家的三名護理師,前年五月因曾姓入住的病患者不斷吵鬧,遂以棉繩、手銬將對方綁在床上,未料後者欲以打火機燒斷棉繩,卻不幸引火自焚致死。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此案,三人被依過失致死分別判囚四至五個月不等,其中兩人緩刑兩年執行,全案可上訴。
死者為六十歲曾姓男子,事發當日想要抽煙,因超過管制時間,被護理師拒絕。為避免他出現攻擊行為,三名護理師用手銬和棉繩將他綑綁固定在床,放置在走廊上,同時緊閉防火門。曾男以打火機燒棉繩企圖逃脫,不料引燃棉被、棉布等物件,大聲呼救又無人聽到,直至冒出濃煙才被人發現。
法院指出,護理師應注意約束方法,三人未有檢查曾男有打火機,涉犯過失致死罪。三人均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已付賠償金,家屬亦表明不再追究,同意給予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