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上周六發通報,指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前副主任于霆涉嫌巨額受賄、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等罪,向其給予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的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方起訴。
通報稱,于霆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充當保護傘,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下月將年滿五十五歲的于霆為河南郾城人,歷任中衞市政府籌備組副組長、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任副書記兼副秘書長;前年十月擔任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