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周四對一宗倒賣車票上訴案二審宣判,被告劉金福利用搶票軟件在內地鐵總購票網站「12306」搶購火車票,再以每張加收五十元至二百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十七至二百二十九港元)的佣金轉售,被裁定倒賣車票罪成,判囚十一個月,罰款一百二十四萬元(約一百四十二萬港元),追繳其非法獲利三十四萬餘元(約三十八萬九千港元)。
案情指劉金福在二○一七年七月網購多款搶票軟件,購買12306網站實名註冊帳號九百三十五個,在網上發布收取佣金代搶火車票的廣告。自前年四月至去年四月,他共搶購火車票三千七百四十九張,面值一百三十二萬餘元(約一百五十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