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義烏警方近日破獲一宗藉由辦歌手演唱會名義詐騙投資的案件,涉及金額達億元(人民幣‧下同),將五人移送檢察機關起訴。以謝某和吳某等人為首的傳媒公司,取得投資資金後在演唱會舉行前取消,拒退還投資款,更用威逼利誘的手段,迫使對方不能報警。
一名陳姓老闆在二○一八年七月聽信謝某所言,投資舉辦「龍在義烏群星演唱會」,給予對方一千萬(約一千一百三十萬港元)。惟在演唱會開始前五日,謝某等人以「門票銷售不理想」為由取消演唱會。大批消費者購買門票後,收到退票訊息,獲網絡購票平台退款。
警方調查發現,該組織以類似手段詐騙逾十年,跨省詐騙,謝某等人曾辦小型演唱會但都虧損,只能向貴利貸款,為還債便用上述理由詐騙投資。他們向投資老闆謊稱在娛樂圈有人脈,還出示與藝人拍攝的合成照片,讓員工假扮活動主辦方,說服投資老闆。
該公司見活動舉辦時間漸近,便以藝人無時間、文化部門未批核、門票銷售不佳等理由將演唱會延期或取消,還以舉報企業偷漏稅等威脅投資老闆,迫使對方不敢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