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5警甩庇黃罪地檢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前年爆出警員集體貪污包庇色情場所案,去年十二月台北地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判包括派出所三任前所長在內共五人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上周五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該案源於兩年多前,檢調偵辦中介色情案,循線查出台北市中山區有酒店以經營餐廳為名,實勾結人蛇蛇頭組織外籍女子賣淫。包括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三任前所長包括林崇成、楊文振及劉昌祺等多名警官,被控涉嫌於二○○四年至二○一七年間,分別安排警員向兩間酒店索賄,作為向酒店通風報信的報酬。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六日審結案件,依貪污罪判處派出所七名警員八年至十六年有期徒刑;三名警員因主動供出其他警員參與貪污情形,均獲判緩刑;兩間酒店的負責人也分別獲緩刑。至於林、楊、劉、林妻及當中間人的黃榮賢共五人,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