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贓減刑 湖北貪官囚12年

湖北省委前副秘書長楊邦國,周一被荊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兩罪合併執行,因主動退贓獲減刑,判囚十二年、罰款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十六萬七千港元),其受賄所得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楊邦國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楊邦國被指非法收受折合一千九百四十萬元(約二千二百零一萬港元)財物;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逾二百八十萬元(約三百一十七萬港元)收入未能說明來源。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