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成都法院網周一公布,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地下教會牧師王怡一案一審宣判,指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經營罪等罪成,被判囚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人民幣(約五萬六千港元)。
據悉,去年十二月九日,由王怡創立的地下教會、秋雨聖約教會被當局查封,逾百名教徒、同工被帶走,當中約三十人被刑拘,而王怡及其妻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拘。教會長老覃德富被控非法經營罪,上月已被判囚四年。
涉事教會於二○○五年創辦,當局去年九月公布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後,該教會被列作非法教會。王怡曾公開表示,有關條例是與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為敵,其後被拘禁。
另外內媒周一報道,上月二十日公布《宗教團體管理辦法》,明年二月一日起實施。該《辦法》規定了宗教團體組織機構、宗教團體職能、監督管理等,並明確了宗教事務部門是宗教團體的業務主管單位,應當履行對宗教團體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