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見者黃琦洩密維持囚12年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成都異見人士、「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早前涉嫌因「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囚十二年,隨後不服上訴。案件近日在法院二審宣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有境外媒體報道稱,黃已在上周二被送往巴中監獄服刑。

現年五十五歲的黃琦,是四川內江市人,於二○一六年取得綿陽市游仙區委政法委辦理信訪個案的報告,內容涉及公安機關整頓黃琦等「六四天網」相關人士的訊息。

黃琦將報告的內容在網上發布,以及接受被指長期勾結境外機構的傳媒採訪。

早前報道稱,黃琦曾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於二○○○年及二○○九年兩度被判入獄。二○一六年十一月,他再次在家中被警方帶走。直到今年七月二十九日,黃被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