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使用酷似李小龍頭像商標十五年的內地知名連鎖快餐店「真功夫」,周三被李小龍女兒李香凝旗下的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入稟法院索償二億一千萬元人民幣(約二億四千萬港元)。真功夫昨發聲明稱,對被起訴感疑惑,該商標確曾有爭議,但沿用多年一直無被判定侵權或撤銷使用權,公司正準備應對訴訟。
控方代表律師指,真功夫明知是在使用李小龍形象,其始創人卻拒絕與李的後人聯繫及取得授權,屬於惡意使用肖像。有內地法律界人士指,上海法院不負責商標侵權案件,原告可能要到北京的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才受理。
據有關法例,侵犯在先權利的商標無效,應在商標註冊日起五年內提出。惟真功夫部分商標的註冊時間已超過上述期限,因此李小龍公司或能通過訴訟獲得一定的賠償,但難以阻止真功夫繼續使用有關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