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跨域立案通行內地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周三表示,跨域立案服務已在全國中基層人民法院全面實現,民眾若在其他省市涉及民商事、行政和強制執行三類案件,不必前往當地法院提出訴訟,可改往就近的法院提交訴訟資料,由該法院提出跨域立案服務申請,該服務原則上不適用於香港。

全國法院截至周一已提供跨域立案服務一萬九千四百七十一宗。其中,省級行政區的跨域立案服務一萬五千八百一十宗,跨省級行政區服務三千六百六十一宗。最高法立案庭庭長錢曉晨指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能到就近中基層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交一審民商事、行政和強制執行三類案件的起訴申請材料,由該法院作為協作法院,代為核對、接收,並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發送跨域立案服務申請,構建「家門口起訴」新模式。

另外,廣東法院去年以來共審結各類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兩萬多宗,約佔全國三分二。今年頭十一個月,廣東法院審結涉港澳民商事一審案件八千四百八十八宗、辦理區際司法協助案件二千三百七十四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