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假僧 強姦婦女被判死緩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就男子假冒僧人違法犯罪的案件公開宣判,周姓被告因在去年從事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動,以驅鬼、轉運、封痣等為由,多次強姦及猥褻婦女、幼女多人,被判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男在○六年至○七年在浙江某寺廟出家,但未受戒,也未認定備案便自行離開。警方逮捕周男後,在其手機中發現多名婦女和兒童的不雅照片,且存有受害人姓名。經查,發現他多次強姦、猥褻受害人,再以封建迷信話術,讓對方相信他為她們施法驅除「罪孽」,更恐嚇稱不可告知家人,否則會遭天譴被車撞死。法院認為,被告利用封建迷信,違背婦女意志,強姦及姦淫包括五名女子及兩名幼女,次數多達十六次,證據確實充分。周男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