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恐怖分子 京外省工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一名三十一歲張姓外來工,早前因在微信群裏說了一句話而惹上官非。該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審理,指張男因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人民幣(約一千一百港元)。

張男早前在昌平區迴龍觀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用上阿蓋德已故首腦拉登的頭像,聊天群中一網民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張之後又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眾人當時沒有回應,繼續聊其他話題。惟其後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張某,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警方發現除了微信群發布的那句話外,張沒有其他關於恐怖主義的言論。

法院指,被告張某法制觀念淡薄,在三百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內以發布信息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其被抓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無違法犯罪紀錄,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不能認定為情節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