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西南寧市以李作和為首等七十七人涉黑組織,組織賣淫、開設賭場、非法謀利八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九百零六萬港元)等案,周三宣判。被告分別被判囚一年半至二十二年不等,其中充當保護傘的南寧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前所長廖章寶,被判囚十年。
案情指,涉黑組織自二○一六年開始在蘇盧村,擺放賭博機方式斂財,其後組織賣淫、開賭場,壟斷按摩場,收取保護費。該組織主要成員向廖章寶行賄。
廖章寶先後三次收取九萬元(約十萬二千港元),將被捕的多名賣淫女子釋放。
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等數罪並罰,分別判處主犯李作和、李平判囚二十二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款二十萬元(約二十三萬港元),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