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局主任 茅台箱裝566萬行賄

涉秦嶺大違建及千億礦權案的陝西省委前書記趙正永倒台後,其涉貪腐親屬亦被判刑。陝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省預防腐敗局預防腐敗室前主任胡傳祥,因行賄、貪污罪成,近日被判刑九年,罰款三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三百六十二萬港元)。胡的舅父為趙正永。他被指行賄時常將錢放在茅台酒的紙箱內,一次就放五百萬元(約五百六十六萬港元)現金。

案情指,二○一○至二○一四年間,胡傳祥為謀取非法利益,通過李炳茂(已判刑)、馬小峰(已判刑)違規將四幢樓先後轉讓給其控制的四家公司。為答謝兩人,胡於五年間先後多次送給兩人二千萬元(約二千二百六十五萬港元)和五百萬元(約五百六十六萬港元)。胡被指於二○一二至二○一三年任漢中市漢台區委常委、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指使財務人員將其個人花費合計約二十六萬元(約二十九萬港元)報銷。

胡傳祥今年二月十九日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他涉及多方面問題,包括設立豪華私人會所,違規公款送禮,利用職權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違反工作紀律,洩露案情,違規私自留存案件線索,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以及貪污等。

設私人會所 應酬喝茅台

案情又指胡傳祥屢向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前黨支部書記、總裁,西安高科(集團)公司前投資決策委員會顧問行賄。李於今年五月十六日受賄罪成,被判刑十二年。

裁判文書顯示,胡十三次向李行賄,其中十次是用茅台酒的紙箱裝載現金,三次是用布袋。據知,胡平時應酬多是喝茅台酒,所以倉庫堆滿空的酒箱。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