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貪腐被斥政治毒瘤

貴州茅台酒廠近年屢傳貪腐醜聞,日前更牽出一宗連環貪腐案,涉案者除酒廠高層外,更包括當地的大小官員。貴州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夏紅民周日(1日)接受中紀委刊物《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專訪時,批評茅台醜聞已成省內政治生態中的「毒瘤」,更披露官方已頒布新規,限制借茅台酒謀私利的行為,阻截貪腐蔓延。

自去年起,中央已就茅台衍生的以權謀私問題成立專項整治工作規程,嚴查官員違規插手參與茅台酒經營及收送、以權謀私、以酒謀利等,並就管理和制度漏洞建章立制,惟涉及茅台貪腐案仍一宗接一宗地出現。

7前高層相繼下台受查

據中紀委上月底公布打貪成果中,重點提到貴州整治「高檔酒」、「定製酒」等問題,其中已嚴肅查處黨政領導幹部、國企管理人員以茅台酒謀取私利等問題一百六十七宗,處理一百八十人,取消五百一十四家違法違規經銷商的茅台酒經營權。而今年則有七名茅台集團前高層相繼下台受查,包括集團前總經理劉自力、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

對於茅台官場貪腐問題,夏紅民訪問中披露,貴州省政府已印發《關於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規定》,明確禁止幹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參與茅台酒經營活動;利用職權助他人獲取茅台酒經營資格、增加銷售指標、倒賣茅台酒提供便利,亦不可違規收送茅台酒。

每支炒價數千奇貨可居

規定又提到,茅台酒廠須建立領導幹部打招呼登記備案制度,凡過問、打招呼,或利用職權參與茅台酒經營者必須登記,否則將被嚴肅追究責任。對有意違反、迴避或者不按規定整改的幹部,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茅台酒在內地備受追捧,且有價有市,每支炒價可達數千元人民幣,故有「黃金液體」之稱。因茅台酒有莫大的利潤可圖,令它成為近年內地貪腐案中出現的常客。此外,不法之徒甚至製作假冒茅台酒圖利,衍生無數假酒案,牽涉金額亦相當巨大。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