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西上饒市一名王姓父親替女兒出頭,今年五月闖入上饒市第五小學,持刀刺傷一名劉姓男學生,最終對方送院後不治。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五一審開庭宣判,王男因故意殺人罪成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男聞判後表示不會上訴。
王男九歲的女兒今年五月初曾向前者訴苦,指在學校遭同班的劉男欺負。王男於是在班上微信群發文質問對方家長,班主任事後以調位方式圖解決事件。惟做法未能平息王男怒火,王更因送女兒上學時不見劉男父親而感氣憤,決定先送女兒回家,後再買刀刺殺劉男。
法院認為,王男不能正確對待和處理女兒與同學間的關係問題,主觀認為女兒遭人欺負,產生報復殺人之念,持刀殺死年僅九歲死者,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案發後王男自首認罪,但鑑於犯案手法殘忍,後果嚴重,對社會造成極大影響及危害,因此不能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