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保護傘 黑惡兄弟判死判囚

江西撫州市宜黃縣陳輝民、陳輝發等人特大涉黑案,周三(27日)一審宣判,全案共有一百零四人被判刑。主犯陳輝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故意殺人等二十項罪成,被判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內媒報道,陳氏兄弟涉黑案是江西最大的同類案件,該縣公檢法部門一把手更全部是其「保護傘」。

法院審理查明,陳輝民自一九九一年以來因違法犯罪多次受罰,並且在二○○三年二月勞教期滿後,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成立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陳輝民是組織者、領導者,陳輝發、王才進亦是領導者;譚波強等七人為骨幹。該組織先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九十七宗、違法活動十六宗,造成六人死亡、三人重傷,十七人輕傷等。

法院院長 公安局長 涉案

陳輝民、陳輝發涉黑系列案共有百多名被告,其中十二名主要被告,率先在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其中陳輝民被判死刑;陳輝發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二十項罪名罪成,被判囚二十二年;王才進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十一項罪名罪成,被判囚二十年。另外九名被告被判囚十三年至二十年不等,並且處以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

其餘九十二名被告於當日由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法院、廣昌縣人民法院、南城縣人民法院進行宣判,分別被判囚一年至十八年不等,並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

該案去年成為全國掃黑辦、公安部掛牌重點督辦的「雙督」案件,在陳輝民、陳輝發被捕後,宜黃縣檢察院前檢察長陶英華、宜黃縣人民法院前院長楊新及宜黃縣前副縣長、縣公安局前局長劉軍等人先後被查,其中楊新於同年十二月被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