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購毒品小樹枝 江蘇男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首宗販賣新型毒品「小樹枝」案,日前在江陰法院一審宣判。被告朱姓男子一審被判刑六年半,罰款三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三萬三千八百港元))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案情指,二十六歲被告朱男任職速遞員,去年三月起從浙江購買原材料,從網上購買輔料,並下載製作教程,製作「小樹枝」,再自行包裝。他透過微信接訂單,再用滴滴快車、美團快遞等網上快遞送貨。其成本約十元(約十一點二港元),但他以一百五十元(約一百六十九港元)售出,累積銷售二百多根。

據悉,「小樹枝」呈黑褐色,長約四至五厘米,直徑約兩毫米,外觀似樹枝,又被稱為「雅典娜小樹枝」「維納斯香薰」「派對小樹枝」等,屬於第三代毒品,其中含有內地列明管控的新精神活性物質AMB-FUBINA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