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站要求用戶輸入個人資料才可使用旗下服務,總部設在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周四(21日)發表報告,嚴厲批評Google及Facebook(Fb)等全球主要互聯網企業,其監控為基礎的業務模式侵害用戶人權。Google及Fb否認指控。
該組織發表長達六十頁的報告,指這些「監控巨企」的業務模式本質上與私隱權相悖,甚至威脅用戶言論自由、平等及不受歧視等權利。
報告續指這些企業詳細探問用戶個人資料,滿足其貪婪的廣告業務,是對私隱權前所未見的衝擊。
報告亦批評有關企業強迫用戶進行「魔鬼交易」,以分享個人資料來換取使用已支配全球公共區域的Google和Fb服務;又利用演算法創造及推論用戶詳細資料,干涉他們私下建立自我身份的能力。
組織又呼籲各國政府,在法律上保障民眾不受廣告商或第三方追蹤的權利,並質疑這些科企的私隱保護措施根本就不足夠。
對於被指侵害用戶人權,Fb發表五頁長的書面回應,否認公司業務行為違反人權原則,亦不同意其業務模式以監控為基礎;其中提到用戶選擇使用Fb服務,與Fb收集、接收或使用數據的方式,都清楚地向用戶披露,不能與國際人權法中提及的非自願政府監控相提並論。
Fb公共政策總監薩特菲爾德(Steve Satterfield)亦對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提出質疑,又指用戶是自願登記使用有關服務,強調收集得來用戶數據免費。Google亦不同意報告內容,但至今未有提供任何書面回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