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科技巨企華為太子女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周三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立即中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法律程序,因為引渡並不符合加拿大的「雙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標準。
所謂雙重犯罪,是指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須在美加兩國都屬於犯罪行為。加拿大去年十二月一日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美方指控她涉嫌欺詐,就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向滙豐銀行作出誤導,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然而,孟晚舟的律師指出,加拿大並沒有制裁伊朗,所以並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標準;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排期明年一月二十日開庭。
德國傳媒引述德國電訊管理層的消息,指該公司在今後兩年內,亞洲部件的佔比將變為零,公司核心網絡中正在使用的華為部件,亦會逐步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