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遊台灣飲怪味水 酒店拒賠

【本報綜合報道】港人陳先生今年八月攜妻女入住台北一間酒店,飲用酒店提供的樽裝水後感到不適。樽裝水事後驗出含酒精成分,酒店則承認有員工疏忽,承諾向免除陳先生一家的房費,賠償所有醫療開支。但陳先生聲稱無收到任何賠償,不滿酒店的處理手法。

陳先生憶述,當日女兒飲用樽裝水時聞到怪味,隨後感到喉嚨刺痛。他於是也試飲了幾口,很快出現同樣症狀,送院後幸無大礙。酒店事後表示,可能是上手住客將酒加混入樽裝水內,酒店員工一時疏忽,以為樽裝水未拆封,於是便留了給陳先生一家。

酒店聲稱已向陳先生道歉,立即免除他們當天的房間費用,賠償所有醫療費及車費,而未來也會加強員工訓練及把關程序。但陳先生反駁,他至今只收到房費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