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高空擲物 物管亦須究責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法院為懲治高空擲物,保障民眾人生安全,昨日提出十六條措施,明確會加強源頭治理,將高空拋物、墮物行為的預防與懲治,納入訴源治理機制建設。

保障措施包括推動將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預防與懲治納入治理機制;準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同時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等。

法院審判時確定直接侵權人的責任,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未盡到法定或者約定義務,致使他人損害,也要追究其責任。

浙江金華東陽市一名四歲男童周三放學回家時,遭一個從廿二樓墮下的水龍頭三角閥開關砸中,流血不止昏迷,送院搶救後仍未脫離危險期,目前留醫深切治療部。警方發現大廈外牆安裝冷氣機,因沒做防護措施,令三角閥跌落地面,涉事工人已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