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茂名一名男子,周一在微博上載多張生劏、烹煮貓隻的照片,聲稱當地豬肉太貴,他買不起之下只好食貓。他事後刪去照片,翌日卻變本加厲,上傳另一輯煮狗肉的照片。事件在網上引起公憤,網民留言圍剿並促請警方調查及重罰這種冷血行為。
但有網民指,國內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只針對稀少及瀕危動物,貓狗等寵物則不在該法的保護範圍內。國內一○年曾打算推出《反虐待動物法》,當中明令禁止食用貓狗,提案也在坊間獲得大量支持,可惜該法至今仍未通過。警方本次即使介入,也難以追責。
微博周二亦流傳另一段影片指,河南洛陽某婚宴上,一盤剛上菜的豬手被賓客夾光。席上一名大叔更感嘆︰「半年都沒吃過豬肉了。」在豬肉短缺的內地,片段隨即變成網民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