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殺人案 判收容3年

遼寧大連十三歲蔡姓少年早前擬性侵十歲少女王萱,遭拒絕後捅死對方再棄屍草叢。蔡因未到法定年齡,事後僅被送往收容教養三年。不少內地網民不認同判決,認為當中存在一定漏洞,惟警方表明上述判罰「是法律框架內最嚴厲的措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