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政法委前副書記 受賄囚13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昨日報道,索取近六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六千六百一十萬港元)財物的陝西省政法委前副書記吳新成,於本年八月因受賄罪一審判囚十三年。

非法收受6530萬元財物

有三原縣老家村民表示,吳新成判囚罪有應得,他涉嫌搶佔村民宅基地、土地,並僱人毆打村民,因此不少人對他恨之入骨,並實名舉報他。

報道指,吳新成妻子王莉華隨丈夫的晉升被調到西安,直接或間接參與多宗受賄案。起訴書指,吳新成配偶、特定關係人從一九九二年起,通過幫人安排或調動工作、推銷圖書、推銷服裝產品等行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五千九百四十五萬元(約六千五百三十萬港元)。庭審時,吳新成對控罪和犯罪事實均無異議,並當庭認罪悔罪。

另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日通報,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彭宇行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當局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