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毀櫃員機 陸漢判囚兩個月

在台灣逾期停留宋姓大陸男子,上月在台北一間銀行以棒球棍砸毀多部櫃員機、存摺機及廣告燈箱後被捕。案件上周三開庭時,宋男被要求法官重判其四年徒刑,惟法官最終決定判其兩個月徒刑,並能以罰款六萬元新台幣(約一萬五千元港元)代替監禁。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