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列黑名單

【本報綜合報道】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將於今年十月一日實施,首次將電子煙納入控煙「黑名單」,另原本的七類禁煙場所也增加至九類。至於長途巴士、的士、地鐵、船舶等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站台、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將全面禁煙。

深圳市控煙辦二○一七年曾委託市慢病中心,針對中小學周邊煙草銷售點及其對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情況進行專項調查,隨機抽取全市十區(新區)、七十二間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作為對象,暗訪一百七十三個煙草銷售點和逾五千六百名四年級以上中小學生。

數據顯示逾93%的學校周邊一百米範圍內存在煙草銷售點,有6.8%學生曾吸煙,其中男生佔大多數,他們首次吸煙的年齡平均在十一歲至十四歲,最小僅六歲。至於聽說過、見過、使用過電子煙的比例分別為54%、33.9%和3.8%。

除深圳之外,浙江杭州、廣西南寧等城市已明確將電子煙納入監管範疇,北京、四川成都等城市亦正研究類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