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囚18年 密謀奪產 買兇殺父

台灣高雄市前鎮區男子丁泰文不堪父親長期家暴,及與母親密謀殺人奪產,去年以一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二十六萬港元)買兇弒父,並將父親遺體放入冰櫃中雪藏三個月。案件上周五(27日)在高雄地方法院宣判,丁男因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罪名成立,被判囚十八年,而他的母親洪瑞敏等多名共犯,被判囚八年至十五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案情指死者丁盛芳生前與妻子洪瑞敏及兒子丁泰文感情不和,常對妻兒家暴。丁泰文在去年六月四日與友人蔡東諺及高志榮趁丁父熟睡時,手持刀具和鐵錘殺父,丁母洪瑞敏事後回家發現命案,與兒子丁泰文一起將死者遺體放入屋內冰櫃。丁男隨後教唆母親向警方報案,謊稱父親離奇失蹤。

偕母稱不堪父家暴

死者母親自丁盛芳「失蹤」多月,多次追問發現孫子丁泰文和媳婦洪瑞敏態度異常,且言詞閃爍,遂報警處理。警方在同年九月十日趕到丁男家中調查,發現客廳內瀰漫臭味,洪婦神情緊張,眼神不斷望向屋內冰櫃。警方終在冰櫃尋獲以棉被包裹的死者遺體。洪婦眼見東窗事發後,向警方謊稱因不滿丈夫家暴,憤而奪刀殺夫,屬於自衞殺人,事後再和兒子共同冰藏屍體,惟洪婦其後改口供。

當局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案件涉及殺人奪產。丁男向母親索取父親生前交予友人的二百萬元(約五十二萬港元),將其中一百萬元分給兩名債台高築的友人蔡東諺、高志榮作行兇費用,並趁深夜入屋行兇。法院對此作出判決,洪瑞敏知情不報被判囚八年、蔡東諺判囚十三年、高志榮則判囚十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