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執法成本 擬建企業內部舉報制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國務院早前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建立「吹哨人」或內部舉報人制度,提供有用的線索協助執法,將可分享涉事企業被罰的高額罰款、賠償等。有分析指,當局擬倣效英美國家的「違法內部舉報」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意見》顯示,「吹哨人」或內部舉報人等,若舉報企業或部門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將可獲重獎和警方保護。當局認為,措施可減輕執法成本和降低違法事件發生機會。

當局上月提出《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強調要加快建立違法嚴懲制度、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內部舉報人獎勵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