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女星肖像 視覺中國子公司賠23.7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女演員秦子越指控視覺中國網站,在未經她同意下擅自使用其肖像的數百張照片,並以數百元或上千元(人民幣‧下同)價格公開售賣,侵犯其肖像權。

北京互聯網法院周四判決,視覺中國的子公司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需向原告賠償廿一萬一千八百元(約廿三萬七千港元),並在報章刊載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