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稱只賣不租
有業主指,發展商上月下旬發出通知,告知沒有購買車位的車主,不可再將車駛入停車場,所以他們只好將車停在屋苑大門外;他們又稱,銷售員在其購入單位時,表明屋苑內車位充足,保證車主可以泊車,並指車位是可賣可租。
屋苑銷售部門職員稱目前車位價格至少十三萬八千元人民幣(約十五萬四千港元),無產權只能用廿年,具體價格仍待確定。另發展商稱,單位與車位之間並無直接關係,有可能是銷售員為提高業績而作出部分誇張的宣傳,強調公司有權決定車位變為只可售賣,業主要以書面合約為準,要求有經濟問題的業主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