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英童所寫
埃利奧特(Paul Elliot)與兒子傑阿(Jyah Elliott)在艾爾半島釣魚時,發現一個長約十五厘米的透明玻璃瓶。瓶中信由一名姓吉布森(Paul Gibson)的男童於一九六九年所寫,表示自己乘坐一艘郵輪前往墨爾本,信中指當時方位是在西部費里曼德爾以東一千六百公里,並註明回郵地址是維多利亞省的米徹姆。
漂流瓶並非無根可尋,澳洲政府於六十年代曾為英國移民提供車馬費補貼,吸引成千上萬英國人帶同子女移居,惟有四分一終因不適應而返國。不過有海洋學家認為,基於大海從不靜止,漂流瓶不可能於海中逗留超過一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