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武侵華暴行鐵證如山

周日(7日)是「七七盧溝橋事變」八十二周年,侵華日軍動用化學武器的一份鐵證首度在日本曝光。據日媒報道,日本歷史學者松野誠也最近發現,由侵華日本陸軍毒氣部隊留下手寫的《戰鬥詳報》,顯示該部於一九三九年七月在山西作戰時,在上級指令下,多次對中國軍隊發射毒氣彈,包括動用可令皮膚和黏膜潰爛的糜爛劑。學者直指有關情況僅為冰山一角,後世應吸取歷史教訓,避免悲劇重演。

記載曾發射超過270枚

《戰鬥詳報》是侵華日軍的正式作戰報告。松野誠也發現的文件詳細記錄日本華北方面軍附屬毒氣戰部隊「迫擊第五大隊」,於日軍侵華戰爭爆發兩年後,在山西山嶽地區的作戰情況。約一百頁的文件中,包含相關戰況、炮彈使用情況,及毒氣彈使用命令的副本等。

報告內容包括,部隊接獲上級指令,決定使用裝入糜爛劑的黃彈,以及加入噴嚏劑的紅彈。日軍在七月六日向中國軍隊的機槍陣地,發射三十一枚紅彈;同月十七日為支援步兵,使用六十枚紅彈和廿八枚黃彈;翌日再發射一百四十枚紅彈和廿枚黃彈攻擊。

日軍在報告中分析毒氣彈威力,指針對敵人在山嶽地區的牢固陣地,需用紅彈攻擊;又記錄首次使用黃彈時,「效果非常大」。松野誠也表示,在目前已確認的資料中,應屬地面部隊在中國使用黃彈的首宗事例。

料冰山一角應吸教訓

他明言,相信有關情況是冰山一角,後世應吸取歷史教訓。松野誠也曾出版關於日軍生化武器的書籍、論文和資料集等,擬整理詳細報告後匯集成論文,將在下月發布於日本月刊雜誌《世界》中。

日軍毀證圖掩飾罪行

據悉,日軍在戰敗時為免留下戰爭犯罪證據,曾有組織地銷毀相關紀錄文件,掩飾向中國軍民使用毒氣的罪行。上述資料或屬部隊相關人士保管,才得以保存。中國外交部過去曾多次表示,使用細菌和化學武器是侵華日軍在二戰時犯下的嚴重罪行。兩國政府於九九年簽備忘錄,規定日方須為處理遺棄化學武器提供資金、技術、專家、設施和其他資源。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