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涉事設備包括一台伺服器及一個乙太網絡交換器。它們於二○一七年七月由中國送往加州的實驗室,在華為美國高層監控下測試。測試結束後,這些設備送返中國途中,在阿拉斯加被扣留。當地官員稱要檢視是否需要出口許可證,但至今尚未決定如何處理該些設備。
聯邦快遞拒投遞華為手機
華為稱,已向美國政府提供所有資料,又指該些設備是在美國境外製造並運回同一國家;而根據美國法例,該些設備非屬受管制類別,故此毋須出口許可證。
另外,美國知名科技雜誌PC Magazine的首席分析師塞根(Sascha Segan)在社交網發文指,聯邦快遞拒絕投遞公司一部由英國倫敦寄往美國的華為P30 Pro手機。